媒体的社会功能(媒体也是一种“权力”)

媒体的社会功能(媒体也是一种“权力”)

以前学传播学时候,麦克卢汉的“媒介即讯息”思想很能启发人去重视表达“形式”对内容的反作用,同样的内容如果出现在不同的媒介上,那产生效果可能是不一样的,信息并不只是由信源决定还有可能受到介质载体的影响,个体总是很容易低估工具对自己思想的深层次决定性影响,而有幸看到全社会主流媒介从广电报纸到移动手机互联网切换,或许大家都有了相对直观的感悟。

同样的内容我们在报纸、杂志上看和在公众号、媒体上看是不一样,很多兄台掌握了这一点,懂得根据不同的媒介特点创造不一样的内容并且制造独特的阅读体验,类似公众号独特的居中式分局为端、斗GIF图模式等,在其他纸媒中就很难实现;还有的朋友前两年在公众号已内容饱和的情况下去做抖音,直接把很多公众号文字直接录成抖音短视频内容,请人去播一遍同样收获很多粉丝,就是这个道理。

除了麦克卢汉之后,关于媒介的形而上探讨其实一直存在。西方语境之中的“Media”也有居间者的意思,比如耶稣基督是上帝与人之间的唯一“居间者”,《圣经》中讲“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上帝在“道成肉身”成了“耶稣”,人们与神沟通就要信仰耶稣,《约翰福音》里,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这就是所谓基督教最核心的“三位一体”学说,我曾在自己的研究生毕业论文之中用媒介观点做了一个诠释,大致意思是,人们离开了语言、发声、表达的媒介,很难理解什么是“真理”。

如今在信息爆炸的全媒体时代,我们其实更加应该深究什么是媒介本质,如果我们对于媒介的理解还停留在既有具体经验上,很多还只是皮相,要知道,现有的一切对媒体的认识都将过时。随着技术的变迁,媒体还将千变万化、不会停歇,抱着过时的媒介思想和观念来看到新媒体、自媒体、融媒体,就很容易认识僵化,并且错失一些在新媒介尚未成熟之前快速抢占舆论阵地的红利。

这几年公元年跨年会有一些媒体人、自媒体办跨年演讲,其中以罗振宇、吴晓波等老师跨年活动比较出名,跨年演讲其实是一个知识付费产品。现在人们逐渐把年度盘点思想任务让渡出去;信息越是庞杂,独立思考工作也变得越来越奢侈,那些大V媒体人及自媒体开始替代很多人进行“思考”似乎变成一种常态,当媒体人纷纷将自己影响力进行变现的时候,这与人们印象中的媒体已经有很大的不一样了。

自媒体作为一种媒体新的进化形态,实际上更接近媒体的本质,就是媒体实际上是一种相对专业的发声权力,而自媒体让这种权力更增添了一种人格魅力

而我们如何来理解“权力”?权力,在我看来,是一种决定和控制他者行为的力量(Power)。比如监护人父母对于自己小孩是有权力的,可以要求小孩不许看电视,小孩会以哭声反抗但是往往又不得不屈服,这是一种角色上的“自然权力”;再牛的人物参加峰会也要按照主持人的介绍和邀请发言,不能够擅作主张或有所僭越,这是一种特殊情势下的“专业权力”;而人们更加熟悉的权力更多是以法律规定的“公权力”,这既包括领导权、管理权等通常是法律所规定的,人们有遵从的义务,比如媒体人和自媒体都是有服从《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义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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